1、信息安全定义
信息安全(Information Security )防止信息财产被故意的或偶然的非授权泄露、更改、破坏或使信息被非法的系统辨识、控制。即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和可控性 。避免攻击者利用系统的安全漏洞进行窃听、冒充、诈骗等有损于合法用户的行为。本质上是充分保护本组织信息资产并给予相关方信心。
2、IT治理和信息安全
近年来企业高层对内部治理需求越来越实际而具体。随着信息技术普遍渗透到企业组织中的各个方面,企业越来越依赖IT系统来处理和储存各种信息,以保证业务正常运营,由此IT系统在企业治理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晰,IT治理也逐渐被大多数企业认可,成为董事会和企业内部共同关注的领域。IT治理的基础部分是信息安全保护——包括确保信息的可用性、机密性和完整性——这是其他IT治理环节实施的前提。
与此同时,和信息安全相关的国际标准已经出台,成为标准IT治理框架中的一大基石。
本质上说,信息安全威胁是全球化的。一般来说,它将毫无差别地辐射到每一个拥有、使用电子信息的机构和个人。这种威胁在因特网的环境中自动生成并释放。更严重的问题是,其他各种形式的危险也在整日威胁数据安全,包括从外部攻击行为到内部破坏、偷盗等一系列危险。
过去的十年内,围绕信息和数据安全问题建立起来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无到有、不断壮大,其中包括专门针对个人数据保护问题的,也有针对企业财政、运营和风险管理体系建立的法规保障问题的。一套正式规范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应当可以提供最佳实践部署指导。目前,建立这样的管理体系逐渐成为诸多合规项目的必要条件,与此同时,针对该管理体系的认证逐渐成为各种组织(包括政府部门)的热门需求,这份认证可以为他们带来重要的潜在商业合同。
3、信息安全和技术
绝大多数人认为信息安全是一个纯粹的有关技术的话题,只有那些技术人员,尤其是计算机安全技术人员,才能够处理任何保障数据和计算机安全的相关事宜。这固然有一定道理。不过,实际上,恰恰是计算机用户本身需要考虑这样的问题:避免哪些威胁?在信息安全和信息通畅中如何平衡取舍?的确如此,一旦用户给出答案,计算机安全专家就可以设计并执行一个技术方案以达成用户需求。
在组织内部,管理层应当负责决策,而不是IT部门。一个规范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必须明确指出,组织机构董事会和管理层应当负责相关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决策,同时,这个体系也应当能够反映这种决策,并且在运行过程中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有效性。
所以机构组织内部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项目不必由一个技术专家来领导。事实上,技术专家在很多情况下起到相反的作用,可能会阻碍项目进程。因此,这个项目应该由质量管理经理、总经理或者其他负责机构内部重大职能的执行主管负责主持。
4、信息安全标准
随着在世界范围内,信息化水平的不断发展,信息安全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世界范围内的各个机构、组织、个人都在探寻如何保障信息安全的问题。英国、美国、挪威、瑞典、芬兰、澳大利亚等国均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的本国标准。
1995年,英国标准协会(BSI)发布BS7799标准,即ISMS(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旨在规范、引导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过程和实施情况。BS7799标准被外界认为是一个不偏向任何技术、任何企业和产品供应商的价值中立的管理体系。只要实施得当,BS7799标准将帮助企业检查并确认其信息安全管理手段和实施方案的有效性。
从企业外部来看,BS7799关注信息的可用性、机密性和完整性,至今这仍然是这项标准致力达到的目标。BS7799集中关注企业组织层面上的风险规避(一定程度上主要是商业和金融风险),而不包括避免每一个潜在风险的保护措施——尽管它们至关重要。
BS7799最初仅有一份文档,且具有明显的实践指南性质。也就是说,它为组织提供信息安全指引,但没有形成规范,不能为外部第三方审核和认证等提供依据。随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认识到来自信息安全的威胁波及范围越来越广,影响程度越来越大,并且关于数据和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断出台,信息安全标准认证的需求开始不断增加。
这种需求的增加最终促成了该项标准第二部分的出台,即标准规范。实践指南和标准规范之间的关系是这样的:标准规范是认证方案的基础,同时标准规范要求实践者遵从实践指南的指引。
这个实践指南最近被修订为ISO/IEC 17799:2005,标准规范也被修订为ISO/IEC 27001:2005,该标准可用于组织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保障组织的信息安全,采用PDCA过程方法,基于风险评估的风险管理理念,全面系统地持续改进组织的安全管理。其正式名称为:《ISO/IEC27000:2005 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许多国家也已发布了自己的相关标准,比如AS/NZS7799。这些标准的国际化版本可以在世界任何国家得到认可,这促使了本土化标准的消退(除了基于两个标准号码基础上的本土化标准以外)。
5、ISO27000的产生
ISO27001标准于1993年由英国贸易工业部立项,于1995年英国首次出版BS 7799-1:1995《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它提供了一套综合的、由信息安全最佳惯例组成的实施规则,其目的是作为确定工商业信息系统在大多数情况所需控制范围的唯一参考基准,并且适用于大、中、小组织。1998年英国公布标准的第二部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它规定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与信息安全控制要求,它是一个组织的全面或部分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评估的基础,它可以作为一个正式认证方案的根据。ISO27000-1与ISO27000-2经过修订于1999年重新予以发布,1999版考虑了信息处理技术,尤其是在网络和通信领域应用的近期发展,同时还非常强调了商务涉及的信息安全及信息安全的责任。2000年12月,ISO27000-1:1999《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通过了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认可,正式成为国际标准-----ISO/IEC17799-1:2000《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施细则》。2002年9月5日,ISO27000-2:2002草案经过广泛的讨论之后,终于发布成为正式标准,同时ISO27000-2:1999被废止。现在,ISO27000:2005标准已得到了很多国家的认可,是国际上具有代表性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目前除英国之外,还有荷兰、丹麦、澳大利亚、巴西等国已同意使用该标准;日本、瑞士、卢森堡等国也表示对ISO27000:2005标准感兴趣,我国也在推广该标准。许多国家的政府机构、银行、证券、保险公司、电信运营商、网络公司及许多跨国公司已采用了此标准对自己的信息安全进行系统的管理。
6、推行ISO27000 的意义
(1)通过定义、评估和控制风险,确保经营的持续性和能力
(2)减少由于合同违规行为以及直接触犯法律法规要求所造成的责任
(3)通过遵守国际标准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提升企业形象
(4)明确定义所有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接口目标:谨防数据的误用和丢失
(5)建立安全工具使用方针
(6)谨防技术诀窍的丢失
(7)在组织内部增强安全意识
(8)可作为公共会计审计的证据